发布时间 : 2022-05-25 来源:
为充分调动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扩大经营规模,进网入统的积极性,根据相关规定,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《武安市奖励新增限额以上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管理办法》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时间为15天(2022年5月25日—2022年6月8日),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。
联 系 人:江兴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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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安市奖励新增限额以上道路运输业
和贸易企业管理办法
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ob欧宝
,切实加大对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,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,全面调动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扩大经营规模,进网入统的积极性,结合武安实际,制定本意见。
一、管理职责
(一)市交运局负责新增限额以上道路运输企业(以下简称“限上企业”)奖励ob欧宝
,包括:编制上报年度预算、项目申报、出具意见,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绩效评价。
(二)市商务局负责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(以下简称“限上企业”)奖励ob欧宝
,包括:编制上报年度预算、项目申报、出具意见,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绩效评价。
(三)各乡镇、工业园区负责按规定向企业拨付相关奖励资金。
(四)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预算管理和拨付。
二、奖励对象
(一)当年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、首次进入并连续6个月在限额以上统计范围的道路运输业和贸易企业,包括限下转限上和新建项目入统 形成的限上企业。
(二)原限上企业退出限上企业后3年内(含3年)再次入统的不予奖励。
(三)新增限上企业必须依法注册、合法经营,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,企业财务管理规范,并能够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。
三、奖励标准
当年新增入统限上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。奖励标准如下:
道路运输业:限下转限上企业奖励5万元,新建项目入统形成的限上企业奖励10万元。
批发业:限下转限上企业奖励10万元,新建项目入统形成的限上企业奖励15万元。
零售业:限下转限上企业奖励5万元,新建项目入统形成的限上企业奖励10万元。
住宿业:限下转限上企业奖励2万元,新建项目入统形成的限上企业奖励5万元。
餐饮业:限下转限上企业奖励2万元,新建项目入统形成的限上企业奖励5万元。
上述奖励资金以乡镇、工业园区为单位核算,分别奖励企业和所在乡镇、工业园区各50%。
四、申报和审核程序
(一)每年申报一次,企业入统申报(含次年补报)须完成全部入统审核程序,且连续保持在限额以上统计范围6个月以上。
(二)凡上年度符合奖励对象的企业,须于次年经市交运局或商务局提出奖励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三)市交运局或商务局接到奖励申请后,会同市统计局进行审查。
(四)市交运局或商务局审查通过后,提出奖励意见。市财政局根据市交运局或商务局出具的意见,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至相关乡镇、工业园区,由乡镇、工业园区按比例拨付至受奖企业。
五、监督和绩效评价
(一)市交运局和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新增限上企业奖励ob欧宝
的绩效评价。市财政局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奖励资金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,并对交运局和商务局报送的评价结果进行重点绩评价。
(二)违反财经纪律,虚报、冒领、截留、挪用、挤占奖励资金的,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三)对明显达到统计制度规定的限上企业标准,但拒不入统的企业,由交运局或商务局牵头,会同统计、行政审批、税务等部门进行帮扶和动员,依法入统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。